国贸理论-进出口基础知识汇总

2019-07-31

 货运监管基本制度:对进出境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,进行审单(申报)、查验、征税、放行构成货运监管既相互制约又相对独立统一整体,是货管基本作。

查验(检查):是以经过审核单证为依据,对货主申报内容进行直接实际核实和查对,除有特殊规定准予免验者外,进出境货物运输工具均应接受海关查验,它为打击走私违法情事及为征税、统计提供实际监管依据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。

单货相符:在办理进出口海关手续时,经查验货主申报进出口货物单证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相一致,习惯上称为单货相符。

单货不符:在办理进出口海关时,货主申报进出口货物单证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经核实不一致,习惯上称为单货不符。

放行:就是指对经过审单、查验、征税监管环节后已人备单货相符货物和运输工具签印放行监管行为。

开验:海关在查验过程中。针对有些货物做细查细验时,进行内外包装开拆核实查证行为。
开拆:海关在查验工作中,对需要重点查验货物进行开箱拆包细验监管行为。
重封:对受海关监管货物由于复查等原因需要再次施加关封行为称为“重新加封”,简称重封。
关封:用于海关内部联系、交接有关单证所使用印有“海关关封”字样,可以加封信封。
关锁:一种用于对海关监管货物加封金属制一次性使用长条形封锁。
纸封:用于加封小件海关监管物品纸质封条。
海关封志:加封海关监管物品纸封在施封时,注明具体海关称谓及年、月、日称为封志。

签印:在办理海关手续时,根据不同作业环节内容,海关在有关单证及文件上加盖不同印章行为。

骑缝章:为了保证海关监管货物留存单据完整齐全以及核对有关单证,在单据交接处所加盖印章。

签字:办理有关海关具体手续时,经海关关员认可后在有关单证上签名批注行为。

结关:办结或暂时办结海关监管手续行为。

进出口许可证制度:是我国实行对外贸易管理一种行政保护手段,是根据我国对外贸易政策对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实行全面管理制度。

进出口许可证:是国家管理进出口贸易通关证件,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及其授权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经贸委局和特派员办事处审核签发,从92年起,进出口许可证上各项标注中英文对照、商品名称、编码和计量单位,采用“商品分类和编码协调制度”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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